各班级:
根据有关工作安排,现将2025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、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范围和条件
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正常学制内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,全日制华侨本科生,均不含2025级新生。评审根据《太阳成集团122cc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《太阳成集团122cc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评审程序
1.个人申报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、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(附件2/3)、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模版(附件4/5)、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(附件7)和港澳及华侨学生、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(附件8-11),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、获奖证明等材料(以上材料均提交电子版),于10月9日16:00前发送到邮箱3275540075@qq.com,并将纸质版港澳及华侨学生/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、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模版、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和港澳及华侨学生/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提交到境外生联络部处。
2.学院推荐。学院根据名额指标,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可制定评审细则,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排序推荐,经公示无异议后,报送学生处。
3.学校复核。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核评审,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后,报上级部门审批。
附件2.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.doc
附件3.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.doc
附件4.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模版(本科生).xlsx
附件5.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模版(硕士生).xlsx
附件6.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模版(博士生).xlsx
附件7.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.docx
附件8.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(本科生).docx
附件9.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(研究生).docx
附件10.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(本科生).docx
附件11.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(研究生).docx
附件12.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.docx
附件13.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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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0月1日
初审:苏 祺
复审:张 彧
终审:宋益国